1、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贪污就会被判处死刑; 2、对于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司法解释的法定情形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算贪污,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私人公司人员,贪污企业和公司的钱,有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村官贪污5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不涉及犯罪,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贪污三万元以上的,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规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贪污或受贿罪的案件,以刑事案件的标准进行立案侦查所应当遵循的规定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根据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其次,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再次,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最后,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会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在三百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一般认为,这里的未经处理是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包括未受到党纪处分。如果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以及党纪处分的,均应认定为已经处理,不应累计计算数额。
贪污量刑标准如下: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