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财产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在没有明确每个人所占份额的情况下,可以提出所有权确认之诉,要求确认各自所占房产的份额。之后再进行分配。
需要看是子女婚前还是婚后,全款还是按揭,父母出资时有没有明确赠予给自己子女等来综合判断。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写在男方名下,则应归男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婚后男方父母不是全款出资买的房,一般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
如果对财产分割没有特殊约定,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一般平均分配。
你好,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约定,视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