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签字的,则婚后双方就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的按揭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婚后还贷款,那还贷部分和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按揭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整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夫妻担保贷款离婚后的债务划分需根据债务性质(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判定,涉及连带责任或单方承担,具体需结合担保行为目的、债务用途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