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①个人集资诈骗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②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③个人集资诈骗10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
挪用资金不能撤案。挪用资金属于刑事犯罪,一旦立案,将有公安、检察等部门侦察起诉。原先的报案人并无权利要求撤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购房者在买房前应制订详细的资金计划主要包括的方面: 一、全款或贷款。 二、每月固定数额的贷款本金。 三、税费。 四、物业管理费。 五、初装费。 六、面积补差费。 七、其他杂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