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欠的赌债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此应当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承担共同责任。如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一方欠有赌债离婚协议在债务方面应该写赌债是个人债务不能共同承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离婚协议书男方有赌债可以写也可以不写,这个看夫妻双方如何协商。男方的赌债原则上属于男方个人的债务,是不需要女方偿还的。为了防止男方反悔的话,是可以在离婚协商书上特别注明赌债应由男方自行偿还的。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配偶的赌债离婚后不需要一方还,因为这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欠赌债没欠条是可以不还的,不管是否有欠条都可以不还,因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无效情形。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赌博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输的钱即便被追回也会因为是赌资而被收缴,不会退还。赌博参与者也可能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而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比如拘留、罚款。以赌博为业的,则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