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抓到现行在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依旧可以认定赌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明确“赌资较大”的具体标准,因此,多地出台地方标准,并以此作为执法依据。例如:上海市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山东省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
公职人员网络参与赌博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单纯的转账记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证明赌博。 如果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会被认定为赌博,如果只有单一的转账记录,不会认定为赌博罪。 赌博行为也是在刑法中构成犯罪的一种行为。赌博是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刑法根据赌博的具体危害程度不同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 有转账记录算赌博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可以包括: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聚众赌博的处罚标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赌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网络赌博是赌博的一种,取证过程和一般赌博基本相同。网络赌博的,可以搜集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赌博的真实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录音录像须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不得私自进行剪辑截取。
赌博被派出所逮捕之后会按照赌博的具体数额来处理。如果数额只是达到一般违法行为,一般是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要是再严重一些就增加拘留的时长还有增加罚款。要是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则会按照刑法中赌博罪来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赌博想要判断是违法还是犯罪,首先要看此次赌博是否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进行,若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达到一定涉案金额,就属于犯罪行为,若是当事人只是聚众赌博,扰乱治安等,那就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参与赌博被查处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