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退赃3万元的,一般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如赌资巨大、组织跨境赌博等),刑期可能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退赃行为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但最终刑期需综合全案性质、参与程度等因素判定。 一、量刑基准与退赃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分为两档: 一般情节: 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退赃3万元的行为可体现悔罪态度,法院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罚,但 退赃不影响定罪,仅对量刑幅度产生影响。
是的。 开设赌场罪也有判缓刑的希望,前提是必须符合缓刑的条件。
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判刑需综合案件情节、作用大小、参与程度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实践中,从犯的刑期通常比主犯减少 30%-50% 或更多,但最终量刑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
若仅有口供而无其他证据,司法机关不得认定开设赌场罪成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仅凭口供不能定罪,需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后方可追究刑责。若证据不足,案件可能被撤销或作出无罪判决。 具体法律依据及处理规则 口供的证明力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仅有被告人供述(口供)而无其他证据的,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即使存在多份口供(如多人指认),若缺乏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印证,仍属于“孤证”,无法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的,那么就可以取保候审。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基本量刑结论 网络开设赌场获利7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基准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务中若无特殊从宽情节,最低刑期通常为5年左右。 二、关键量刑规则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4]40号),网络开设赌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构成“情节严重”: 抽头渔利或违法所得≥3万元; 赌资数额≥30万元;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特殊情节。 75万元违法所得远超3万元门槛,直接触发加重处罚。 罚金计算规则 罚金一般为违法所得1-5倍,本案可能判处75万-375万元罚金,具体金额根据退赃退赔情况调整。
视情况而定。 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判缓刑的条件。
视情况而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开设赌场罪赌资2万元的量刑标准需结合犯罪情节、金额性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一般适用基础量刑幅度(5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量刑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基准刑: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加重刑:若存在“情节严重”情形(如赌资累计30万元以上),则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