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般的过失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未达轻微伤的,根据实际治疗所需进行赔偿。如若造成受害人精神伤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这方面法律没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