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漏缴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辞退孕妇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4、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公司裁员的合法流程为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的方案,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1、房屋征收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孕妇有以下情形之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停业的,赔偿职工如下: 1、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应该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职工未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基本生活费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1、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赔偿; 2、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有赔偿。 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按照在该工厂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1、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还要给员工补偿。 2、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自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满一年,也就是需要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除此之外,还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各地标准不一样。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