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 1.国家机关行政职员执行职权时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2.违法拘留或关禁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暴力行为或者指使他人以暴力方式造成公民受伤或死亡的。 4.国家行政机关或及其职员在执行行政任务时,违法使用枪支、刀具、警械等及暴力恐怖行为的。 5.国家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或者指使他人以暴力方式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死亡的。 【法律依据】
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请求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但是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在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女职工孕期遭辞退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两倍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应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要按照过错程度,侵害手段,造成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工程的施工方违反合同的约定,造成损失的应该由施工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以应发工资为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劳动者受伤后,劳务关系的赔偿是,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雇员
轻伤鉴定标准是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目前按照轻伤鉴定标准赔偿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几方面的相关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行政赔偿案件是可以适用调解的,只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都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