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5.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漂流骨折可以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和补偿的区别是: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出于公平原则进行的,赔偿涉及到过错责任;补偿由合法行为引起,赔偿由违法行为引起;补偿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公司重组员工有赔偿。公司依法破产重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新房漏水赔偿标准如下: 1.首先应查明此漏水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的,一般由共有权人共同分担。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3.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溺水死亡,如果没有侵害人,是自己意外死亡的,原则上没有赔偿。只是按照规定,由社保部门发给丧葬费;有供养人口的,发给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超市买的东西过期了,可以向超市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请求赔偿: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十级伤残赔偿金(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职业病听力的赔偿标准为: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收款凭证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误工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