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拆迁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1、当事人不属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参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的; 2、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属于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宅基地对于农村户口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一旦遇到房屋拆迁或者遇到政府开发占地时,农村户口是关系到拆迁赔偿最重要的一个证据。所以说如果遇到拆迁时,一定要及时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自己没能得到自己的利益。
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超载没有对事故造成更加不良的后果。保险公司会予以赔偿,不过会与车主进行责任分摊,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假如本次事故就是因为超载导致的,或者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不过如今很少保险公司不赔,具体看签约的保险公司合同里面有无相关规定。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状态。
辞退员工的赔偿方法:如果单位依法应给予员工补偿的,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其补偿;如果员工有过错的,则企业无需赔偿;如果企业违法辞退员工的,则按上述赔偿标准的二倍给予员工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需要赔偿。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国家电缆属于电力设备,挖断了肯定是要赔偿的,情形严重的还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劳动仲裁赔偿有以下标准: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误工费需要下列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1、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所以如获得补偿,其价值一定是比相应的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惩罚性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是不带有惩罚性的。 2、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比如说张三撞死一个闯红灯的人,他无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死了。按照公平原则,还是要适当补偿的。赔偿就涉及到过错了,侵权,违约等就是赔偿了。 3、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 4、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 5、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6、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
“N+1的赔偿计算基本工资如下:N+1赔偿,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N为工龄的年数,+1为赔偿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