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毁约合同赔偿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在订立合同阶段,双方签订了定金合同,一方已经交了定金之后,其中有一方不想正式签订合同,也不想履行同了,此时交付定金的一方,就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那么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想签订合同,不想履行合同的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种情况是在履行合同阶段,在合同的履行阶段,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违约金,如果约定太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根据守约方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也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那么此时是看守约方有多大的损失,根据他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当然这个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合同欺诈行为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欺诈行为有三方面的法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犯罪刑事责任。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 第一,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第二,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工伤赔偿新标准: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
在岗位上脑出血属于工作原因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人员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公司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航空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机场或航空公司协助旅客联系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相关费用由旅客自理。不过,也有例外:任何原因造成航班在经停站延误,航空公司应根据需要向经停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住宿场所,如航班备降。 航空公司在客票列明的离站时间24小时前已通知旅客航班取消,旅客接受变更航班或者选择退票,将无需补偿。如向旅客提供其他航班或其他运输方式,使旅客在原预计到达时间之后4小时内到达最终目的站,但旅客放弃该服务,也无需补偿。 由于旅客拒绝上、下机造成的航班延误时间,不计入承运人原因造成的累计延误时间。
因酒驾造成工伤时没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酒驾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是不能赔偿的。
签了合同不履行的赔偿方式: 1、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不履行的一方进行违约赔偿; 2、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履行进行协商,迟延履行可要求对方支付价款及其逾期利息;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赔。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