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保价的法律规定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1.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注:根据《邮政法》给出的定义,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2.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1所述规定。3.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1所述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同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工伤期间职工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来进行赔偿。
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拆迁协议弄丢了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补办拆迁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员工业绩差辞退要给补偿的,只要不是因为员工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害,那么用人单位进行辞退员工是要赔偿,员工的工龄越高赔偿的标准越高,在试用期的员工只要是证明不符合公司的需求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没有理由也会赔偿半个月工资作为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受到工伤后,老板不按照规定赔偿的,首先应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申请工伤认定。
一般是因情况而定的。1、搬迁员工属于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搬迁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搬迁员工很难得到赔偿。2、搬迁员工搬迁到外地的,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活动造成重大影响,需要与搬迁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搬迁员工不同意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 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农村,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较松,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产证,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主动辞职,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