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情形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
一般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赠与的房产在以下情况妻子可以要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遗赠与生前赠与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赠遗的规定。 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 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存款赠与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条件如下: 一、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二、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需要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五、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证明; 六、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七、房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可以认为不属于彩礼。彩礼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予以返还的依据便是给付彩礼的目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房屋赠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赠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