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夫妻协议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对此,尽管我国婚姻法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的规定,但夫妻在离婚诉讼中的
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
父母购置房屋出资是在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哪一方的。因此,父母赠与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
如果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且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应当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否则的话应当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2人平均分割。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为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该条的内涵有三个方面:(一)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
1、房产继承与赠与的税费主要的区别在于契税、印花税的收取:与遗产继承相比,房产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
1、房产继承与赠与的税费主要的区别在于契税、印花税的收取:与遗产继承相比,房产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后以个人财产购房赠与父母的,不需要配偶签字,如果是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婚内赠与合同有效,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