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不一定需要赡养。如果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不需要赡养继父母。
领养子女有义务赡养离婚爸妈。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是无期限的,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形成子女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除非收养关系解除。
瞻养和赡养有区别是:每个人都会逐渐衰老,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瞻仰的拼音是zhān yǎng,指怀着崇高的敬意、严肃而恭敬地看着某人或某物。和赡养是两个语义完全不同的动词。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依旧享有继承权,只是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赡养人口,是指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来源的老人,如果没有这样的老人需要赡养,那就不要填,这与家庭人口是两码事。 赡养人口数应填写:户内的成年人员,未成年人不能成为赡养义务人。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父亲死亡孙子在一定情况下是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没有有赡养爷爷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继子女对继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只要继子女和继母之间没有构成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继子女就无需履行对继母的赡养义务。
入赘后不可以不再赡养自己的父母。入赘是一些地区的风俗习惯,但是入赘并不代表父母子女关系的消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不附带条件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侄儿并不是大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侄儿赡养大伯的,双方应当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据此,侄儿可以继承大伯的遗产。 1、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继承顺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赠抚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4、取消资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