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顾客受伤保险赔偿请求:首先保险公司赔偿超市的财产损失,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超市或者第三人索赔。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孕妇摔倒怎么办: 1.轻轻扶起摔倒孕妇。 2.送摔倒孕妇到医院。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摔倒孕妇予以赔偿。 预防孕妇摔倒的方法: 1.在具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 2.孕妇出门尽量穿防滑底的平底运动鞋。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1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顾客在超市摔伤流血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该超市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超市摔伤赔偿责任从以下方面认定超市的责任: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 2、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对人受到人身损害。 3、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事实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
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
超市招用童工是犯法的。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禁止个体工商户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
在超市就职的职员超市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 在超市偷东西一般情况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盗窃罪的,应受刑事处罚。
超市偷东西怎么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五日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