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暂住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房东房产证(原件);3:房东身份证(原件);4:房东租房许可证(缴税记录);5:租赁合同(千万不要过期);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7:联合申请人(同一个房子两个人同时办理)需要2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一起复印;8:代理人帮忙办理:需要房东授权书一份;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这是房屋租赁备案的前提条件,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双方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进行备案登记需携带的材料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各地规定不同。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共同办理,带齐身份证件,结婚证件,离婚协议书,照片资料等。如双方均在外地工作生活,并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可通过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居住证明资料可以是居住证、社保记录、居委会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公司注册流程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融资租赁公司这样设立: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房产证办下来,只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贷款,同时也是不允许售卖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余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以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