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规定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样规定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有的网友只看到过去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认识上有不清楚的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发生物权法意义上的转化,但不能发生在婚姻法意义上的转化,在处理时应作严格的区别。按照孳息归原物权利人的原则,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应归该个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能够转化为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发生物权法意义上的转化,但不能发生在婚姻法意义上的转化,在处理时应作严格的区别。按照孳息归原物权利人的原则,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应归该个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发生物权法意义上的转化,但不能发生在婚姻法意义上的转化,在处理时应作严格的区别。按照孳息归原物权利人的原则,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应归该个
根据《婚姻法》十九条之规定,双方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所以,是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
婚前债务转化有以下情形:(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
婚前债务转化有以下情形:(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