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判刑一般不能转回原籍服刑。 如果刑罚不是十分严重,其服刑地一般在判决地的某监狱执行。而且在监狱内部的管理中,为避免人情犯和特殊犯的产生,一般不许在原籍服刑,实行异地管理;即对本地区的犯人调到本省的外地区服刑改造。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可向监狱方面请求调换服刑监狱,而且需要监管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