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的方式: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 二、存的债务承担。 效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未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 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合同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被继承人死亡。 【法律依据】《合同法》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有下列限制: 1.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 2.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
转让预售商品房要办理的手续: 一、签订转让合同; 二、转让双方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 三、经批准后,依法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1.对象不同。股份转让的对象不仅限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上市收购仅限于上市公司。 2.目的不同。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 在前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 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