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不会转让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出让的概念根据《土地出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集资房基本都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协议的有效性值得讨论,一般建议谨慎购买。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转让,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 (3)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中丈夫转让股权是否有效,要看股权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是属于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中华人
如果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他有权处分,包括赠与给任何人,因为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您没法追回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独自处分,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才可以。如果女方处分完毕,男方可以要求分割转让费。
这个要看该房产是否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需要妻子同意的。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