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光有转账的记录,这个证据证明力不是很足,法院对这个证据的真伪性的判断或者是否认定这个证据也需要看这个转账记录的实际情况。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如果出借人仅有转账凭证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关键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辩。因为转账可以存在于各种法律关系中,例如买卖、租赁、投资等等都可能会产生转账。借款人认可是属于借款或借款人虽然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但是不能有效证明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主张还款会得到法院支持。
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转账的,必须符合特定的款项才可以。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光有转账的记录,这个证据证明力不是很足,法院对这个证据的真伪性的判断或者是否认定这个证据也需要看这个转账记录的实际情况。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银行存款实名制,如果持妻子本人身份证,不用老公身份证转老公银行卡里的钱在柜台转账是不允许的。但可以在柜员机上转账,最高转2万元。其实拿着丈夫的银行卡,往妻子的银行卡上转账是可以进行操作的,金额不大的话,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只有大额转账才会需要提供身份证。
查证属实的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婚前转账是婚前赠与的财产,财产已经登记在对方名下的,一般情况下不能返还,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一般的,只有在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赠与人才有权请求解除赠与合同收回所赠财产。
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转帐收款,而不允许提取现款,其目的在于保障出票人和持票人的资金安全,一旦划线支票遗失或被盗窃,即使被人冒领,也只能将票款收在银行帐上,所以有可能通过转帐银行代收票款的线索追回票款。
转账4年是否能起诉要看是否能确定还款期限。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如果是诈骗的话,转账三千及以上就可以立案侦查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当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就已经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