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后是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会。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但民事赔偿并不能免除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会判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十四周岁的孩子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依据《刑法》第17条规定,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应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民事赔偿,依法由监护人承担。具体赔多少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受害人会起诉到法院的,到时候法庭调解就完了。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一级的民事赔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在治安和刑事案件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治安处罚)因素。 一般而言,造成轻微伤的案件不构成刑事案件,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造成轻伤或重伤的案件构成刑事案件,需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予以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没有规定不允许调解。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没有时间限制,轻伤案件调解好了,还能立案。调解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刑事责任还是要追究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轻伤的判定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评判。 该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以及其他损伤。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手损伤为例,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轻伤一级:1、一只手的功能累计丧失16%。2、一只手的拇指缺失或离断,尚未超过指间关节。其他具体的轻伤判定标准可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等案件到法院开庭时,可以判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轻伤二级派出所不抓人,可能对方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已在取保候审中。 二级轻伤仍属于轻伤害,如果与受害者协商好,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判刑的话,最长判三年。轻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伤害方积极承担赔偿责任,被伤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