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关于差价赔偿依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如何处理
上海法院关于差价赔偿依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如何处理
上海法院关于差价赔偿依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如何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