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退房要求的情形有:一、延期交付房屋。二、合同无效。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六、房子产权不清楚。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八、迟延办理登记。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十、在建工程转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
单方退房的情形具体如下: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9、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签了认购书可以退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
在60天以内,违约金为应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三,如果超过期限,违约金则上升为应付房款的5%。如果因为向开发商提出退房,法律是认定消费者单方面的原因,开发商不同意退款,定金是无法拿回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
卖方延期交房经催告,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交房的,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退房的情形如下: 1、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2、房屋质量不合格;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给了首付款要退房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
房屋漏水属于质量问题,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合同约定返还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一并赔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退房,关键要看问题是否严重到不能居住使用。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是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开发商不给维修,可以自己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