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遗产继承方面的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无法继承遗产: 1、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 2、子女放弃; 3、被剥夺继承权。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下: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
证明遗嘱无效从以下方面: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遗嘱无效遗产依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
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项规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第二项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
继子成年后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 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
公房不属于遗产,公有住房,所有权人为国家。被继承人在房屋内仅享有承租使用权,因此该房不应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继子女只有在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前提下继子女才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