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
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是指夫妻一方死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另外《继承法》中规定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遗产可以不分给子女。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产继承中,遗赠生效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如下: (1)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 (4)受遗赠人并未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的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 (6)遗赠人所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
遗产公证在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做,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离婚后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遗产适用于转继承,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同时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财产的一部分,继承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
小三不能参加法定继承的遗产分割,但是可以参加遗嘱继承的遗产分割。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丧葬费既不是现金也不打在卡上,而是现金支票并且指定银行、专门窗口换取现金。丧葬费不算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孙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爷爷有权通过医嘱把财产遗赠给孙子。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
父亲死后继母独吞遗产能讨回。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