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母去世,有合法有效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
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
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的股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遗产可以继承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分割的四种方式如下: 一、实物分割。 二、变价分割。 三、补偿分割。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条件: 1.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的先决条件。 2.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一方的遗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爷爷去世后的遗产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由子女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录音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合法,有两个非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以外的见证人,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不能进行剪辑、修改,具备以上条件时,录音遗嘱即有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未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妻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存在两种分歧:一是没有合法夫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另外一种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应属于事实婚姻,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