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
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
一、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
遗嘱依然有效,只是如果又有自书遗嘱又有公证遗嘱,按公证遗嘱为准《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1、受遗赠人需要在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2、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遗嘱见证人首先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如何证明,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材料、书面证据、鉴定结论、物证等很多种。受外界因素所致,不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算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遗嘱继
一、程序如下:(一)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二)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