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不公证能生效,但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
遗嘱信托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根据《信托法》第十三条,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中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遗嘱生效实质要件有: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四)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
老人欲将购买的期房立遗嘱公证处不给公证,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者联系为,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 一、独生子女并非父母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二、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子女先于父母过世,则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四、夫妻之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
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九条特留份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是所有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