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应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相邻关系纠纷处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3、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经济纠纷诉讼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法院调解原则; 3、处分原则; 4、辩论原则; 5、支持起诉原则;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婚前财产离婚后不能分割仍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变更抚养关系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解决,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同利益,就应准许。 (2)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父母、子女权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有利生产生活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起诉离婚房子分配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