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先配偶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应该是丧偶。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死后,配偶可以继承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该方死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合法遗产,同时自然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在该方死后,配偶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该方的婚前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可以由其配偶继承,配偶应当和该方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婚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会起诉配偶,建议尽早还款。因为信用卡逾期有严重的后果: 1、产生逾期利息和滞纳金; 2、不良的征信记录; 3、银行将会催收,可能面临刑事问题。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起诉离婚人对方死亡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也随着其死亡而结束,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该属于“丧偶”。同时,法院会终结案件的审理。
按照涉外结婚当事人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规定提交材料。
遗产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配偶和父母属同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财产的机会,除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
遗嘱不让配偶继承可以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继承或不继承。但必须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