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人对于配偶和子女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觉得疑惑。配偶与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法律规定,配偶和子女同属第一顺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
在中国传统中,配偶与自己一起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那么,在此基础上,配偶对于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有遗嘱。如果父母的遗嘱中承认配偶的份额,则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
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其第一继承人,还包括死亡一方的子女和父母。这三方都是第一继承人,对其财产进行平均分配。《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