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不包括子女的配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的配偶不包含在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不是法定继承人。 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成为法定继承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配偶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配偶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 3、配偶成为法定继承人需满足的其他法定条件。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均分遗产。
婚前负债的,不会连累配偶。夫妻双方只有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债务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对该笔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婚前债务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偿还的责任,除非债权人可以证明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有小三的行为是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小三,显然是违背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因此,配偶是可以要求小三进行返还的。
配偶有婚外情需要的证据证明: 1.过错方亲笔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等; 2.单位对职工生活作风的处理决定等; 3.双方来往的相关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但对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最好先做一下公证。
遗产继承配偶有份,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配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的,按照财产协议约定的分割。
配偶有精神病史可以提出离婚。但只能起诉离婚。且若该精神病被依法认定为重大疾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还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
重婚行为一般不会造成配偶继承权丧失,在以下情形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