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是: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占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净资产额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