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赔偿残疾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金额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当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 考虑到司法成本,即司法机关须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到需要法律调整的地方与对象。所以数额太少是不予立案的,这还未见统一规定,但有的地区内部掌握是1000元至3000元为立案基点。
借条金额与实际不一致,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的应以出借人实际借款数额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
首先,开票数大于实际收款数,是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的,应尽量杜绝; 其次,如果开票数与实际交易相符,只是结算时出现了尾差,应将尾差部分列作财务费用处理。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包含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
这个是没有统一规定的,主要是看税务局给单位审批的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多少。
开发票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时,按实际业务确认入账。企业发生销售,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收款金额,应借记应收账款。 收取款项时贷记应收账款。业务有多样性,所以常常会导致到账金额与开发票的金额不符,账务处理时需弄清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入账。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侵犯财产金额不一定是犯罪构成的要件,比如抢劫罪。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