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程序或流程是: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
工商重新鉴定程序的缺失,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仍然逃避责任,那么要及早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在规定时效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
股骨骨折司法鉴定一般可以评到十级。 股骨骨折司法鉴流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
有以下情形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复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可以进行两次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医生对于工伤鉴定严格,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一个月内,单位不申报,视同单位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可在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书,逾期作废。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可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 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鉴定九级伤残的标准如下: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