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工伤鉴定的材料需要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工伤司法鉴定九级赔偿标准: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
工伤鉴定但没有等级的处理: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工伤鉴定单位去做了之后的步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人带上工伤鉴定书、诊断证明、社保卡及身份证等材料,到社保局办事大厅填写申领表。之后经过审核无误的,社保局会在一个星期内将赔偿款打到申请人账户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出来后公司不赔偿,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我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原则是以统筹地优先原则所以,在异地发生工伤的时候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鉴定结论必须要二人以上具有坚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字或者盖章才能生效。司法会计鉴定通常至少需要鉴定人、复核人在司法会计鉴定文书上签名并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和鉴定报告的制作时间。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七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过失鉴定费是谁提出谁预先缴纳,如果证明医疗事故责任在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责任比例承担鉴定费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