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要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除此之外还要注意鉴定的时效性问题。《方式质量验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竣工后多长时间以内,一般理解应该是投入使用之前,但不少质量纠纷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的,更有烂尾工程因纠纷拖延了很长时间,远远超过正常工程从竣工到验收的时间间隔。 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会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
不是所有的病例都能做司法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5、专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
要根据医院提供的病例资料和劳动者的伤残部位进行综合评定的;1、如果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认为鉴定时,需要根据伤残的部位照X光的,那就需要照X光片;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
一般30天出具结果鉴定书。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鉴定机构应该要鉴定委托书生效的三十日内出具司法鉴定的结果,进行精神鉴定时,应该通知监护人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
可以进行重新鉴定。一方要做司法鉴定,另外一方不同意的,视作鉴定结果对不同意的一方不利。依照对不同意方不利的结果判决。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
国家在装修工程质量方面有这样几部立法,《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 这些法规直接在网上搜索即可查到,但是普通人并没有能力去详细鉴别装修公司的装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一般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来明确装修质量。
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