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申请,无规定时间,当事人要注意民事诉讼时效。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九级定级原则的规定: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
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规定如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评定: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①《工伤认定书》(或
申请鉴定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劳动者工伤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可以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