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能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只要病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后取钢板的费用属于工伤管理条例中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应该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交通事故中要一年后拆钢板理赔如下: 1.可以现在协商赔偿数额,因现在医疗费已得到赔偿,现在还可以要求有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2.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鉴定,就二次手术费的费用一并予以要求或保留诉权,待实际发生时再主张。取钢板应该算是二次手术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时再起诉,不超出诉讼时效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次拆钢板已经不再符合被鉴定为工伤的条件。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如若劳动者体内植入有钢板,其进行伤残鉴定并不会受到影响,且此类情况亦不会对伤残鉴定结果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干扰。 另外,针对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自劳动者初始申请伤残鉴定至获得最终伤残认定结论的期限不得超出两年。 倘若劳动者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直接向所在地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伤残鉴定申请,该项服务亦可由近亲家属代为履行。
二次拆钢板已经不再符合被鉴定为工伤的条件。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是十级伤残。 具体规定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伤残。 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是十级伤残。 具体规定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伤残。 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