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银行人员放高利贷并不违法,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