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销售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 (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 (4)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只有存在下面两种过错时,才承担产品责任。 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 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
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侵权,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
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侵权,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虽并未明确规定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些判例认定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其学理基础在于销售者、生产者对消费者应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在
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侵权,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
在别的超市拿了酒自己卖,那么自己也属于销售者即经营者,售卖的酒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是可以向你主张权利的。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