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开庭,被告在最后陈词中应该陈述自己悔罪认罚、以后不再酒后驾车,并争取法院从轻判决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