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不合理,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提出要调岗降薪的,可以向单位索要书面文件作为证据。调岗降薪本质是对你与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不愿接受调岗降薪的,应尽量保持在原工作岗位工作,并拿好证据,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降职降薪员工可以仲裁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想要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
降级严重。 因为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是一种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 而降级是一种纪律制裁方式,如当事人现在是正处级,因受处分,被降级成副处级。
医疗期内公司不可以降职降薪。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或者经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员工直接降职降薪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内容。
是否继续工作根据个人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在未经与劳动者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采取降职,降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如果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在等用人单位发放了被降职降薪后的第一个月的工资后与单位协商或者申请仲裁。
调岗降职不降薪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行为是有效的,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 反之如果单位的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情况,且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并因此辞职,或者单位因为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而开除劳动者的,则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如果劳动者是被辞退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如果单位调岗劳动者不同意但没有辞职的,则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可以申请仲裁认定调岗行为无效,要求调回原来岗位。
鉴于此,若雇主与被降职降薪职工达成共识,亦或该名职工恰巧符合企业内部法规所明确的降职降薪标准,那么这种做法是合法可行的,并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雇主在制定其规章制度时,必须保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条款,并且须事前向受影响的职工予以明示或公开公示。
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降职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