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但是关于承包期限法律有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适用对象不同。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三、法律效力不同。 四、期间起算点不同。 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按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