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租赁土地使用权到期: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 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集体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费是需要交纳的。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样板丢失了,可以由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到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
变更集体所需材料如下: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权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限身份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权变更企业联系三年以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包括: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规划征收的,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 如果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
一、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
土地使用权是分为个人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肯定是属于个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的时候是会发生分割的情况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分割的,集体使用权分割之后一般不是属于集体而是属于个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