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素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